屋宇保養工程

 本公司除派富有經驗的維修/保養人員負責屋苑/大廈內日常的維修/保養工作之外,在有需要時,「嘉怡物業」的工程承辦商及其集團的附屬公司會提供適當的支援。本公司對小型及大型的修葺安排如下:

(i) 小型修葺

1. 每天屋苑/大廈管理人員巡視各建築物及設施是否有損壞,並立刻作出必要的修葺,使建築物能保持美觀及不致於失修而加速損壞。同時,更使建築物符合各項法例的要求,例如保持防煙門的良好功能等。

2. 在可行性範圍內,屋苑/大廈內購備基本的額外配件, 以便技工能及時迅速地進行修葺。例如電燈泡、地磚、玻璃塊及油漆等。

3. 由本公司派技工直接處理各項小型修葺,如有需要時,或由本公司的策略性伙伴協助處理。例如鐵器維修及油漆等。

4. 至於各項中小型建築工程,如外牆維修、舊屋翻新、修理地底喉爆裂等,一般都是由本公司總辦事處的工程部或外判承辦商協助完成。

5. 由本公司總部不定期地派工程經理到屋苑/大廈屋進行突擊審查,確實各項小型修葺是否及時和符合要求水平的情況下完成。

6. 對各項建築工程小型修葺進行完善的紀錄,包括紀錄接到投訴或發現損壞的時間及完工的日期,或延誤完工的理由等,以便符合服務承諾的要求。如遇上突發事情,而技工亦不能有效地迅速完成時,可透過本公司「24小時運作的中央控制中心」通知本公司工程部派遣「工程支援隊伍」前往協助。

(ii)大型修葺

至於那些主要改善工程及大型事前策劃的修葺工,本公司的策略性伙伴會提供支援和協助。其進行方式如下:

1. 先進行研究、草擬「預計進行程序表」及估價,以便提供所需資料給法團或關人士討論和研究。如有需要時,本公司可以派職員作出介紹和講解。

2. 準備招標文件、有關報價、圖則及「預計進行程序表」,以便日後工程進行。

3. 當法團批准工程進行後,本公司便正式邀請己被事先審核批准的承辦商投標或報價。

4. 向成功投得工程合約的承辦商,依據合約上的要求發出「開工指令」。

5. 本公司會緊密監管承辦商的工程,並定期與承辦商開地盆或工程會議,以保証工程的進度和質素。

6. 本公司定時對工程進行督查,以確保符合有關法例及指引的規定。

7. 進行完工檢查、執繕檢查、核實付款及完成最後工程賬目。

8. 確實承辦商能在「維修保養期」內完成所有執繕項目。

9. 將所有工程資料正確地紀錄在「工程紀錄部」內。